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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团市委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8/1/16 11:45:28 来源:admin 点击:105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团市委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闫凯歌主持召开了与团市委党组书记周慧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李峰市长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会上,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曹永维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闫凯歌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团市委党组书记周慧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王立军、市委巡察办干部马云飞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刘宁同志,团市委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曹永维指出,开展巡察,目的在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本轮巡察的对象和范围是团市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巡察监督工作:一是聚焦“四个意识”。巡察组将重点检查团市委对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态度是否坚决,理解是否全面,贯彻是否有力。二是聚焦“三大问题”。巡察组将用政治的眼光发现问题,用政治的标准鉴别问题,用政治的视角透视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管党治党是严还是宽。同时紧扣“六项纪律”,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干部。三是聚焦重点任务。市委巡察组将对照团市委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重点检查措施落实和政策兑现情况,检查责任落实、资金监管和项目管理等情况。同时,市委巡察组将按照党中央对群团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团机关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重点检查团市委是否存在脱离群众、职能效用不显著,基础工作弱化等现象,助推群团改革发展。巡察组将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意见等党内法规,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严格工作程序和权限,紧紧依靠团市委党组开展工作,不干预团市委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同时,欢迎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闫凯歌指出,本轮巡察是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市委开展的首轮巡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巡察工作实践。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巡察监督,通过巡察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坚决执行、落地生根;重点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巡察监督,通过巡察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群团改革存在问题加强巡察监督,通过巡察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推进措施、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和和解决责任履行不力、作风不正和腐败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巡察组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对团市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监督,肩负着市委重托,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巡察权威性和公信力;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更加严格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绝不允许泄漏任何与巡察工作有关的秘密,绝不允许发生任何以巡谋私行为,决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干扰巡察工作。团市委党组及领导干部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配合巡察组落实好相关纪律要求,也加强对巡察组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

    周慧表示,开展巡察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执政政治基础的现实需要。市委第七巡察组到团市委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团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一次重要检验,是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对于团市委查找不足、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必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团市委党组将坚决贯彻执行市委指示精神,坚决拥护市委工作部署。广大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干部、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我们的干部作风更加端正,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真正把巡察组对团市委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动力,为全市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让市委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

    根据安排,市委第七巡察组在团市委的工作时间,从2018年1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巡察时间为2个月。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706328027(接听电话时间为:早8:30—晚20:00);微信号:15706328027;寄信地址:薛城区和谐路690号市纪委监委大楼1号信箱;网上邮箱:xc7z123@163.com;还在团市委办公楼设置了举报信箱,张贴了巡察公告。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团市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交有关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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