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团市委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5年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5/4/21 10:05:45 来源:admin 点击:147

团市委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重点工作

普法对象

主要活动形式

时间

责任部室

1

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

领导班子成员

集中学习、交流心得

上半年

组织部

2

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2次。

领导班子成员

集中学习、交流心得

下半年

组织部

3

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团干部培训计划,列入必修课程。

机关全体人员

集中学习

上半年

组织部

4

领导干部述法。

机关中层正职以上的领导干部

述法报告

下半年

权益部

5

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活动1次。

机关全体人员

集中学习

下半年

权益部

6

团市委书记讲法治课。

机关全体人员

集中学习

上半年

权益部

7

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素养考试。

机关全体人员

线上考试

下半年

权益部

8

开展党内法规主题辅导讲座。

机关党员

主题讲座

上半年

权益部

9

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

机关党员

线上测试

上半年

权益部

10

青春枣庄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开辟网络法治专栏。

全市青少年

开设专栏

上半年

权益部

11

按照《枣庄市“谁执法 谁普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分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全市青少年

通过“青春枣庄”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宣传

上半年

权益部

12

利用2025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全市青少年

通过“青春枣庄”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宣传

下半年

12月)

权益部

13

举办宪法学习宣传专题讲座,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机关全体人员

宪法讲座、宣誓活动

下半年

12月)

权益部

14

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相关法律宣传。

全市青少年

通过“青春枣庄”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宣传

全年

权益部

15

利用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组织开展“典亮校园·护航成长”主题宣传活动。

全市青少年

通过“青春枣庄”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宣传、校园宣讲等活动

上半年

5月)

权益部、学少部

16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

全市青少年

通过“青春枣庄”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宣传

上半年

4月)

权益部

17

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作用,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法庭体验活动等。

全市中小学生

校园宣讲、角色扮演

下半年

权益部、学少部

18

制定单位、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及具体举措,在团市委官网对外公布。

全市青少年

网站公示

上半年

权益部


2025年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重点

普法内容

共性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

个性内容

(根据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5-10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本单位年度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1.5月,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9月,利用开学“法治第一课”,组织普法宣讲团进校园。

3.12月,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4.全年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未成年人守法意识,普及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欺凌、反邪教、禁毒等相关法律知识。

本单位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14-16岁义务教育阶段后不在学的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为关爱对象,实施“引航计划”,组织普法宣讲团进校园、进社区,提升法律意识。

本单位普法平台

微信公众号“青春枣庄”等团属新媒体账号、青少年维权岗等。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秦歌

责任部门:权益部

普法联络员:杜冉

联系方式:3921660、18863210506

 

版权所有:共青团枣庄市委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629号 邮编:2778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318652
鲁ICP备19047274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3001号 技术支持:滕州信息港
HTTPHTTP本站支持IPv6访问本站支持IPv6访问